第一条 新生入校后,由后勤保卫处宿舍管理科统一安排宿舍,住宿期间无特殊原因一般不调整宿舍。
第二条 学生宿舍整体调整由学工处、院系、宿舍管理科统一安排,宿舍管理科配合落实到位。
第三条 学期中原则上不进行学生宿舍调换,如因学生个人有特殊原因的,经学工处和院系同意盖章,由宿舍管理科安排调整。
第四条 调整宿舍的程序:
(一)申请人按要求填写《宿舍调整申请表》。
(二)申请表经院系、学工处审批,由宿舍管理科办理。
(三)由宿舍管理科通知所在楼栋,为该生调整宿舍。
(四)学生将原房间钥匙交回所在楼栋管理员值班室,经验房合格后方可领取新房间钥匙。
(五)更改调整宿舍学生名单及住宿一览表。
学生办理调宿手续流程图
第五条 对未经批准,特别是由于宿舍内成员关系不好而私自调换宿舍的,将按违纪处理。